一位不到三十歲的法務專員,曾經失業八個月,失業其間反省以往的工作心態,失去工作,卻未失去生命的原動力,如有再一次的選擇,絕不會再衝動輕易離職;大學畢業,隻身,現職是打電話諮詢有沒有債務問題?需否要法律諮詢。
每天上班都在學習,沒有底薪,全靠著業績收入,平均月薪才只九千元;靠著行政業績,工時不斷增加,不知道下班幾點?老闆美其名是工作責任制,其實對員工很不公平,後來主動離職!失業八個月。
失業的感覺,就是沮喪,反省自己的工作心態,心想之前不斷加班,當工作與自己的時間衝突,只想逃避,他說若有再一次的選擇,不會主動離職,不是怕失業,而是個性沒被磨練到、即使換了環境,還是得面對。
98.6.11 阿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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