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

"年青"卻蠻(顢)頇霸凌

"年青"卻蠻(顢)頇霸凌


        這一兩天筆者內心多麽耿耿於懷,年已70出頭有3,嚥不下這口非來之氣;這些事本也不該現形於文網,想來素養還不到家,橫下心來、無懼無悔偏向惡勢力挑戰,截止社會歪風。

        諸君或許多少明白筆者居家周遭乃黃昏巿場,形勢難抗拒,此地本不適合居家,在堪輿的哲理上言!家居角間,範圍比一般的居家超出許多,為了管理不便,亦只有如此!孩子都各自出去了,只留筆者二老夫妻倆,一位收養的從小在此長大的孫兒,在此奮戰!


        回憶2一30年前,巿場剛形成,筆者為了照顧年邁近百的阿嬤(內人娘家)暫厝和美,此地黃昏巿場新房一擺5一6個年頭空蕩,周遭任讓攤販佔據擺攤,待阿嬤97高齡去逝後,剛到之初還受少部份攤販要脅,二攤出言要脅補償搬遷費一十萬元,斯時筆者不受要脅,否則得花百萬元之鉅都還不夠!真是荒唐至極!得了便宜又賣乖,筆者不收他們分文,又要倒貼,則天理何存?説來奇怪,此二位一位婦人眼力微殘,或許上蒼憐憫,沒事:另一位大男人於搬離不久後數月病故!也真天懲太重!以為世人者惕!

        攤商三教九流,有的水準極高,素養好大有人在;有的學而無術,人品極差,亦而有之!筆者蒼天有幸,來了2一30年還能相安,多能和協,其間有些事故難免,有一陣子數月間同一攤子連連與數攤劇烈衝突,鐵角架兇殘鬥歐,無奈在筆者範圍內攤商,筆者要能廷身而出,不能苟延,與內人二人肉身阻擋掛彩,待事件稍平息,筆者每必入巿場內辦公室請出那時的市場負責人賴桑出面站崗,以防蠢動,事畢平息筆者必説那個攤子説上幾句話"以和為貴";記得又有一天市場開巿不久,一位臨時的魚攤又與隔鄰的大陸媳婦賣肉粽,糕粿攤子,為了肉粽的鍋子熱氣擺放位置起了衝突,魚販脾氣大發,將之大陸媳婦的鍋爐,粽攤整個掀翻,大陸媳婦要索賠3000元!諸君想想在暴力之下能和解妥成嗎?筆者不忍,力勸魚攤生意應以和為貴,要魚攤出1000元,筆者倒貼1000元,付了2000元讓大陸媳婦和解,排除紛爭!

        在此言歸話題,話說回頭,前天禮拜一,事起門口一攤年青雞肉攤,一個禮拜只擺一攤,曾要求多加一攤,筆者沒答應,告知已沒空位了;前述2一30年幸能相安無事,偶有突發狀況難免,江湖路長,筆者秉持不失尊嚴,有時無奈,亦得化解艱難,逢凶化吉!打成一片亦有之。

        2一3個月前,此雞肉攤時有沒來而轉租,其時逢春夏之交,夏之將臨,星期日至⋯六,攤裡一位老長輩茶攤遇梅雨季影響,內人悉其心意,乃有意要此雞肉攤的禮拜一收回息攤,起了口角之爭,筆者悉知出去説了幾句,過去20幾年來,筆者向少插管巿場周遭之事,向由內人發落;那天也是雞肉攤轉租另一同行雞肉攤,那位原雞肉攤的年青阿弟要來收轉租費,代承租人的肉攤㧓刀切剝雞肉,阿弟難纏,筆者初次交集,阿弟不高興竟舉刀在其右耳際上頭做砍狀,回脅筆者曰:要來較一下嗎?筆者見狀回曰:「阿弟,少年乀,你是在恐嚇嗎?你年青30歲,我都70幾了,值得嗎?少來了。」,見其眼神窘炯誨光,不斷直視閃爍,如台語説的:二隻眼睛像似"牛爛咈"!筆者總算對此少年有了認識。

        之後,阿弟都把攤位轉租,借說太太住院療養,筆者能不信嗎?做人絕對要相信!有時阿弟來收轉租費,內人受他攤商奉勸影響,不免要向轉租攤直接收費的念頭,筆者力阻即江湖道義,讓阿弟收吧。

        4一5月即將過去,阿弟皆沒付租金,5月下旬一次筆者叫阿弟進來客廳,阿弟説太太療養,他連車子也賣了,説過幾天將租金送來,筆者一口應允。記得5月底或6月初,筆者撥了手機給阿弟,阿弟説在忙,筆者回曰:「沒關係,你忙!你有空時回我手機。」,阿弟沒有壞意,應允説"好"。

        可是那晚9點多鐘,阿弟總該休息了,筆者再撥手機,接的人不是阿弟,而是他的友人似有幾分睡意,説阿弟的手機放在這裡,續說:我很想睏,我足愛睏!我足愛睏你有聽到嗎?即將手機掛斷,令筆者連想知阿弟的下落,或轉告都沒機會!筆者想想,我70多的人,才晚上9點多,都不想睏,此年青人,卻想睏,不免有些荒唐!

       後來阿弟一直回避沒有消息,手機也不接,筆者無奈,不得不採取手段,逼阿弟出面!也就是前天禮拜一,攤位轉租的人來了,中午過後1點35一40分來了一位40歲左右的女性攤商,説要來擺攤,內人要筆者出去,筆者和氣告訴那位攤商:「很抱歉,阿弟已二個多月沒有訊息,我要逼他出面,妳叫他出來;或許妳認為我們有偏差,妳可以打聽他攤探悉狀況是否真實。」等語。

        那位攤商即撥了手機給阿弟:「頭家不讓下貨!」,即將手機交給筆者,要筆者和阿弟溝通,筆者接了手機告訴阿弟:「阿弟,你都不跟我連絡,我是逼你出來!」阿弟説:「我在附近,二分鐘就刻。」

        真的,他不久就到,筆者看他已到,即入客廳等候;內人轉告他,説筆者在裡面等他;事態未決,阿弟卻認為很簡單,開著客廳的門,筆者要他進來坐下再談,他卻硬著不進來説要先讓轉租人下貨,筆者曰:「阿弟,你進來坐下才能解決事情,才能擺攤,你已避我已2一3個月,不解決,你予取予求豈就這樣了之。」;其始至終,他仍意氣之爭反説我意氣用事,讓筆者更明白此年青人如此蠻頇霸凌;此時他卻在外面叫囂,反讓那轉租攤商走掉;至此他又開門叫嚷説他的承租人走掉,他的攤位租不成,叫嚷要我替他負責,並將他的車子開到門口阻擋,來回走動,催促筆者人家要擺攤,怎麼辦?此時卻有鹵牛肉的攤,與他左鄰的攤位催他將車移走,阿弟卻無動於衷!繼之跑去左側斜對面才搬走一個多月的魚攤游説,以為反間(沒有得逞),此時筆者去找了也在右側的巿場負責人莊桑報備,説明如果會出事報警處理門口車子拖吊事宜(巿場已為巿府有案的合法巿場),後來筆者即請荘桑即時報案處理,請警察到場。

        筆者敷又入客廳稍坐片刻,阿弟魚攤游説未果逕自開門一面左腳彎曲踏在客廳梯階上,隨即進來即在客廳門口站立大聲斥吼以為震憾懾人,説他爸是OO大學法律系律師等語,筆者聞言回曰:「你在恐嚇嗎?泄死了你父親的聲譽,少來了!」。

        筆者再回曰:「這是我家,你想騷擾嗎?別再恐嚇了!」等語。

        之後,阿弟趨前二三歩曰:我能坐下嗎?此時內人也已進入客廳,相繼回曰:「就是要你坐下談談,説個明白!」。

        這一坐,阿弟問題又來了,曰:我那承租攤位租不成,我要損失近三四倍的租金賠償近3仟元,我已付給承租的人,我現在身上沒錢,你得付我那些損失。阿弟並撥弄著手機,説尋覓打手機進來承租的時間,尋尋覓覓,尋覓了半天,尋不知所以然!

        筆者回曰:「你不用找了,那些是你的瑣事,你為什麼不跟我連絡,如果你昨天找我解決,今天不就沒事了!」。

        此時阿弟又兇性大發,站起來趨前,筆者見狀直覺防備也站起,這時雙方面對鼻尖幾要碰觸,只是阿弟身子差了筆者一截,突顯渺小,卻兇性暴發,亂吼一陣如瘋狗般,吼些什麼?筆者已無記憶!10來秒左右任誰都無法承受,筆者無懼,卻有一種反受屈辱之感,人性的尊嚴到那兒去了!阿弟真是無恥之徒,狂妄至極,不可理喻!

        又10來秒過去,阿弟退後了二步之遙,斯時見窗外二位警察大人來了,在外面或許聽到阿弟的怒吼聲?警察總是跚跚來遲!問明雙方事由?阿弟説:我能先講嗎?筆者曰:就讓你先説吧!他一述的無禮處?筆者反駮,陳述久未付租金又規避!此時兩位攤販又來抱怨阿弟車不移走,阿弟警覺就在二位警察大人面前又耍了一套,臨時變了口供,説他車子開到門幾拋錨,不能發動了,自導自演,拿起手機撥弄手機叫對方拖車來拖吊車子,真是蠻頇透頂!不曉得警察大人有沒看出阿弟自導自演並有幾分酒意?筆者曰:「阿弟,你不要再演這一套了!」,這時警察大人問明阿弟身份一部入記,勸説欠人租金該付人家等語,車子停留勸説卻顯無可奈何!筆者抱怨阿弟説車子已賣掉又冒出這部車子,讓他這一折騰,少年30出頭,筆者已70有幾!三條命都賠不夠?警察又勸説:欠人的租金該付人家丶車子開走,我們(警察自稱)只有這樣,其無法拖吊等語;此時阿弟走了出去,好似沒聽清楚這些,筆者想,否則必以警察都沒法管了,更顯顢頇;此時警察先生也正擬離去,筆者拜託警察先生"無法"之語請別再提,警察先生意有領受,臨出門筆者煩告知阿弟將車開走!

        筆者深深體會處"世"的無奈,社會的公平正義蕩然無存!有多沮喪!

        警察離去了,數分鐘之後,阿弟又進來了,筆者正視告知阿弟曰:「阿弟,我年都已70有3,你那麼年青,應正視問題,這一陣子你為什麼都在逃避?真是莫明?」,阿弟回曰:「其實那晚我已醉在那裡(意指友人處),他不會替我接我手機。」。

筆者回曰:「他也接了,沒説你醉在那裡,我奉勸你,阿弟,不要喝那麼醉,誤了大事,要改!要改!,筆者再曰:「阿弟,話說回頭,你也不必付我4一5月連6月都付清,上次你不是説過幾天將4月份的錢送來,我也應允;今天你只要先將4月份的錢付清,你就可以再來擺攤,但你最好自己來做,不要再轉租他人。」。

        這時阿弟狐狸尾巴始露了出來,半響始説了出來:「我現在沒錢,這月(6月)讓我每次付清!」天那,鬧了半天,還説每天要來陪我,原來這等事,折騰了半天,原來是這等事,他年少30左右,筆者70多了,三條命都賠不夠,筆者再曰:「阿弟,你也鬧夠了,你也結婚了,有家,應以家為重,不要這樣胡鬧,反怪我不盡情。」,此時內人在一旁插嘴:「不行,不行,你一定要4月份付清,否則息攤不要做。」。

        阿弟反問曰:「你們二人不一樣,我到底聼誰的。」筆者回曰:「董媽媽,你不是過去都跟她接洽嗎?你不都是叫她"阿嬤",如果今天你不出事,我是不會管的。」。

        阿弟回曰:「6月份每次我會付清,待7月份每次我付你租金每次再加付300元,慢慢讓我還清帳款。」。

        人到了這把年紀,再老實也㑹做些江湖術語,筆者用手指著阿弟曰:「阿弟,是你講的,説話算話,你説得出來,我阿公做得到,我答應你,你總也得感恩我們,不要再鬧了!」。 

        阿弟又説了:「我阿公年或跟你差不多,他教我如何做人,如何⋯⋯。」

        筆者回了阿弟:「你阿公教你如何做人,如何社會立足正確,可惜你卻走歪了,曲解你阿公的好意?」。

        此時接近了尾聲,他起身踏步走了出去!筆者再叮言:快把車開走!

        看著時鐘,已4點5分,足足折騰了2個半小時,體力消耗也夠了。

        內人站在門口,一直看他有沒有開車離去,急著下一歩打算,筆者告訴內人:「妳不用急,也不要急著出去,5分鐘後,他在車裡思索,自然會走!」結朿了一場紛爭!

        那天5一6點左右內人述説阿弟攤位左側攤位也是婦人擺攤受阻,另去租了其他攤位,筆者説補償她的租金;另外那位阿弟的轉租人也在對面路口另租了攤子,內人説已去致歉!奈給了筆者一個結論不滿,謂筆者曰:「處理得什麼碗糕?」。

        讓筆者相當氣結!無奈!
        筆者是晚極力思索,檢討:
    巿場負責人荘桑太誠實,無力干予!

    派出所來的警察大人未強勢,只有勸説,不便酒測,約20幾分鐘終於撤離,筆者認為警察為人民保姆,此件事,縱使是車在一般民家門口違停,經報案皆可拖吊:巿場為合法巿場,沒給拖吊,豈是違停,乃違反巿場妨害作業原則,台灣的社會,豈容這種事實存在,如此蠻頇,遺憾!

        筆者又一次教訓,報案找錯對象,應打"OOO",筆者未便明示,事情就好辦了!

        7點過後,筆者出去門口請那位賣茶水的老長輩要他於收攤後,回去之前入客廳一坐;8點將到,果然他來敲門,筆者請他入坐曰:「很抱歉,我們都老矣!也該多些休息,請您人家,拜託您禮拜一休息一天,我今天出的狀況您或多或少曉得,一個月四天我會交代內人在租金扣除。」。

        老長輩近半載筆者覺得容光煥發,少筆者1歲,叫內人有禮説大嫂,聽説離了婚,單子婚了大陸太太,生了一女一子,媳婦卻把二歲的孫子帶回大陸不歸,筆者謹曉得這些,處境不怎麼順暢!

        今日一見祗細,一頭短髪白髪蒼蒼,臉紋卻顯蒼老,筆者已説了那些來意,本以為老長輩會一口應允,沒想到他先回了筆者曰:有小人在唆使!筆者回曰:犯了小人,被唆弄了!繼之說筆者曲解他的意思,説他還在賣茶水,不做也可以,可以休息,卻説近來陰雨綿綿,影響他的生意,筆者想,內人急著要把阿弟息攤收回,看來老長輩才曲解筆者意涵!似不太理解之人,也難,老長輩出了客廳筆者禮貌性送他至大門口,他連頭也不回直奔對面的魚攤去了,著令筆者失望!

        也怪不得內人説筆者處理的是什麼碗糕!

        未能同舟共濟,筆者認為夫妻一輩子更應相互尊重。

        孔曰: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順,⋯⋯不逾矩。
        夫妻之道則如同理心,不能隨便超越這種規矩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.6.11.            阿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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