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昨,照著原定時間,接著孫兒仰韜下學,正好禮拜四,太太休息,帶小凡孫女的假日;內人一道同行,我們照著如昔的路線開著車子,沒有不一樣的感覺,車行到,過了橋(文心路旁麻園溪),那是一處無紅綠燈的丁字路口(文心路),路中間安全島隔離,只能右轉出文心路往北走,適巧路口前已有一部金銀色小型轎車已在那兒待轉,筆者跟在後頭,那是前述說過的無紅綠燈的右轉路口,有的細心者等著半天原地待轉,筆者那時見沒什狀况,又見靠路側空隙很多,帶孫兒的時間都是算的差不多,未便猶豫就從路側的空隙開了過去(警察說:你按個喇叭啊,筆者回說:那時我按了,但一向按的很輕聲,平時不喜按的。),車過了那部鄰車三分之一之時,說時遲、那時快,那部車子動了起來,照常理推斷,它應往左側路中開去才對,豈知它將車子一動或許細心又避路中車潮,反而往右靠,轉了過來,(後來執勤警察問筆者說你車速有多快,筆者仰天悶笑(無聲)著回答:還會快嗎?大概只一二拾公里吧),見鄰車情况,筆者車子一煞,停著,只是、此時鄰車右側前門後側邊一擦,擦碰了筆者車左前頭檔板側角,筆者推斷當時鄰車沒看清照後鏡,不知右側有來車,如果那時它即刻煞車,或許只是點的碰撞,豈知它車子沒停一直往路側,一直轉了過來,從筆者車左側前頭的檔板角上方拖了過去,或許鄰車此時才察覺出了狀况,即往路邊停靠,筆者當機判斷,車子已煞停在那裡,是鄰車擦撞我車,只是一點的小擦撞,沒算什麼,想也算了,沒找鄰車理論,簡約車子,就續往前駛離,即沒在意,要去接回孫兒。
筆者畢生忙於外頭業務工作,從事台中地區診所、醫院西葯銷售,退休幾近拾個年頭,含飴弄孫,早晚接送孫兒上下學,(孫子就讀私立小學,距家較遠)。
數拾年來,由於外頭工作特質,駕駛開車的時間比一般常人超出許多,也養成一種人品特質------簡約、膽識、車品特質比常人講求快速,不製造麻煩,不逾距,老來仍沒改變,一如往昔。
豈知車子到了山西路肯德基路口,內側等待左轉燈號誌之時,那部鄰車駛來往筆者車前一靠,停了下來,那時筆者心理悟昧著事情來了,江湖事,已沒筆者想的那麼單純,該發生的總該要來,坦蕩以對,下車來的是位激動的幾近中年的查某人,下了車說話動作很強勢,好像是說:「你撞到我,為什麽不停車」,即拿起手機報警,筆者在車內回說:「是妳擦撞我,我也算了,才沒停車,妳反而找我。」
筆者愣了一下,眼見著左轉燈起亮,筆者回說:「這兒不是現場,把車開到左轉上去再說吧。」筆者用手勢指著左轉山西路口的方向,內人也跟著作勢;那部鄰車似也瞭解筆者的意思,第二次左轉燈時開了車子卻回旋向文心路往南路邊停靠,筆者跟內人一直指著山西路駛離了往孫兒國小往前走,唯恐接孫兒的時間錯過,逕行左轉山西路直往孫兒的學校,到了門口,內人進學校接孫兒,筆者車子停妥,下車站在校門圍牆邊注意或許那位小姐出現卻沒見蹤影,片刻內人、孫兒出了校門,提了幾袋學期結束留在學校的物品,放進了行李箱中,開走車子繞行校圍一周,與內人討論那位小姐不曉得仍在那個路口;回程待開到那兒之時見著那部車仍在,筆者把車前開,找了大樓進出口邊的空位停妥車子下車,見著一位已中年的大人與那位小姐在談話中,筆者打叉:先生,是你太太嗎?並逕指向那位小姐:是妳先生嗎?語氣是肯定的,他們訝異著筆者的回來,為筆者感到奇怪;女的大概呢喃筆者不是跑了呢!筆者回曰:去接小孩。一面又向著她的先生:恕我呆勢,你太太、太強勢了,如是我,那也算了,你們少年,而我已是六七拾歲的人!
後來雙方三四個人皆互呧咕了一番。
記得二三十年前,那時筆者還住彰化和美,每天和美、彰化、台中進出,斯時彰化民生路鐵路地下道改建,交通黑暗期,時常狀况打結,有一天出門,在擬開距地下道前約一百公尺,筆者車後行李箱側與一輛大「拖拉庫」卡車擦撞,當然筆者車子吃虧,衝出了一個凹下去的大隆哃,卡車絲毫無損,筆者當機立斷,車潮人潮,如雙方理論勢必造成大塞,卡車駕駛困頓,未必輕易賠筆者損失,交通的盲點,誰對誰錯,各說有理,心想也算了,就此作罷,愣一股腦兒,車子未停,招呼都沒交集,即往前駛離現場,好了那位「拖拉庫」駕駛;後來車子一開又過二年才去維修。
另一則,一二十年前,那時筆者剛搬來台中居住未久,是長女出嫁前一個禮拜,是這部車子,那時車况蠻新的,那天黃昏下班的時刻,車潮、人潮正多,筆者載著侄子敏瑞擬到火車站搭火車北返,車在寧夏路擬右轉太原路,在要到西屯路口之前與一輛直行同向車擦撞,對方車右側受損,筆者車左側前大燈部位受損,筆者一想,人家直行,是筆者剛右轉過來,是筆者的錯,也為了不造成塞車,雙方下車照會不到二、三分鐘擺平,筆者掏出名片向對方負責到底,便各自開車走人;二十天左右之後,對方夫妻來筆者家上了門,筆者二句不說將修車款壹萬參肆仟元吧,開了一張即期支票交付對方,讓對方妻子好似看傻了眼,世間有這種立信之人,而筆者那部車子,長女出嫁良久,筆者車子仍未去維修;心想偉人做事,別人的事擺在前頭,自己的留待後面。
這時執勤的警車來了,只下來了一位勤務的警察先生。
案子是她報案的,當然是她向警察說明、告狀一番,筆者站在路沿上,中間擱著她的車子,筆者無言注視著,過久,筆者照會了警察,那位警察大人似乎說:你為什麼逃逸?筆者回說:不是我報的案,是她擦撞我,我認為沒事也算了(小擦撞),我車子開走了接孫子,之後我又回這裡(非現場);筆者似補充一些解釋的話;警察要筆者別再說,肇事逃逸是很重的。天哪!好個肇事逃逸,筆者活了一把年紀,做事一向坦蕩俐落,竟落個肇事逃逸,代誌大條了。雖不後悔,一時覺得無限落難!無語問蒼天。
這時已來了二位好像修車廠的人,看了車狀况擦撞處,說修護要一萬多塊錢等語;筆者頂了一句:還有空間。面向警察大人。
後來執勤警察問說要處理(照程序)嗎?或私下和解,這時筆者面向著小姐的先生說:照程序來,人又沒怎樣,未免複雜化了,你也不用說都是誰的錯,就這樣乾脆我付你們一半五千元如何(意謂一萬元修車費足夠了)?
他似傾向私下和解,倆夫妻走向一旁商討了一陣子似感無可奈何,太太堅持報警解決(似說之前受過虧,這次一定要這樣),警察會意即說:你們把駕照拿出來。
筆者先把駕照取了出來、交付警察,警察再說:要重返回到現場。
回抵現場之時,警察大人早已到達,筆者支開內人、及孫兒要他們徒步回家。之後一會兒強勢的小姐也回抵現場;那位執勤的警察蠻熟悉的,即把現場狀况作好了記錄,要我們簽名記敘住址,筆者因見記述擦撞圖狀較靠路中,與當時實際距路側尚有一段距離,即在簽名之上再補但書幾字:「地點較靠路側」,覺得較為真實,結果遭執勤警察火斥,認為筆者不該再補述那些,筆者受了指責,內心萌一股的挫責感!
那時警察大人已在詢問那位小姐當時的狀况,筆者處一旁無言;這時小女貞穗騎車到來關心,為父小小擦撞,沒事,便把她打發走了。
與筆者擦撞的小姐走了,輪筆者接受警察大人的諮詢,筆者如實概略說明一遍,結了警察大人說以後不要再犯(意謂擦撞),筆者心裡想著:少來了,又不是我撞的!乃向警察大人說了一聲:謝謝,耽誤了。各自離開,累著疲乏身子回到溫馨的家,二位熟識跑進來關懷,整整折耗了一個多鐘頭,細胞、元氣的損傷,心想,會折壽。
珍重
97.6.27 阿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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